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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通常是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房屋的购买时间、投资过程和登记状态多种多样,导致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同。今天,这位离婚律师想谈谈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离婚财产的分割。
双方相处很长时间,准备登记结婚。因为这个女人有资格在北京买房,而且当时的房价上涨得太快了。因此,该男子的父亲支付了320万元,并在北京大兴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作为新房子。现在夫妻关系破裂了,该男子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女人认为房子是由男人的父母给自己的,而且是婚前收入,所以既然礼物已经完成了,那么房子就属于他们婚前的个人财产。对于目前价值500多万元的房子,双方争论不休。
对于上述纠纷,离婚律师认为该女子的观点是错误的。虽然房子是婚前收入,但由于它是赠送的,有必要分析赠送行为,以确认作为赠送人的父母的真实含义。
礼物发生在双方即将登记结婚之前,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男方父母的礼物应该与此有关。
从男方父母赠送的房子的用途来看,是孩子和儿媳的新房。父母为儿子准备新房是很多地方的习惯,所以房子显然和男方有关。
男方当时没有资格买房,而女方有,所以用准儿媳要嫁给儿子的资格为年轻夫妇买新房是有道理的。
根据孩子即将结婚的时间和男方父母与女方的关系,男方父母赠送房产的真正含义应该是利用准儿媳的购房资格为夫妻购买新房。
既然房子是给年轻夫妇的,那么女人声称房子是个人财产是不合理的。房子应该由男人的平均水平分开。
婚姻律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鉴于婚前获得房屋,负责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可能无法处理,双方需要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