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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的生活很坎坷。他的父母早年去世了,他和妹妹一起长大。虽然他成年后成功地与爱人结婚,但他在中年时仍因各种原因与妻子离婚。由于袁先生的儿子从小就虚弱多病,他后来自学中医,抚养儿子。我以为日子会逐渐好转,但一种疾病仍然夺走了儿子的生命。
面对不幸的命运,袁先生觉得生活无望,整天郁郁寡欢。不久之后,他也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治疗无效。袁先生没有时间解释他背后的事情。
当家人整理袁先生的遗物时,他们发现老人有一张银行卡,里面有130多万元的存款。亲戚们对这笔钱的所有权感到困难,所以他们找到了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继承”。
律师解读
面对复杂的亲属关系,帮助继承的专业律师表示,继承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或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的权利。袁先生不立遗嘱的,其遗产只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袁先生离婚多年,他的父母和独生子女先于他死亡,所以他的妹妹是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袁先生的所有遗产都由他的妹妹继承。
律师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支持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支持被继承人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关系中的“支持”应与日常友谊和帮助区分开来。所谓的“支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主要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动力等方面提供主要的帮助,应与亲友之间的礼仪交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