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最多起诉几次?上海市离婚律师咨询专线

发布日期:2023-03-12 08:58:24

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也要耗费时间和金钱。在我国,离婚起诉可以分为有过错一方、无过错一方和相互协议离婚三种形式。其中,离婚起诉多可以被接受多少次,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主要取决于各个省市法院的规定以及个案情况。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应当自愿结婚自愿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征得法院的裁决。因此,在涉及离婚的诉讼中,起诉次数并没有限制,可以多次起诉。但是,如果同一案件多次起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时间成本、当事人真实意愿等因素考虑是否受理。

离婚起诉多次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有过错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被告方提出了反诉请求,那么原告方和被告方之间的计数变为两次。在无过错一方的情况下,由于离婚原因出在对方,无过错一方一般可以多次起诉。但是,如果原告方没有充分证据,法院不予受理,可以对次数造成限制。

在有些地方,法院规定了离婚起诉的限制次数。例如,广东省高院曾规定:同一夫妻在多三次离婚申请未被批准的情况下,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而一些地方则没有相应规定。如果离婚起诉次数超过了规定的次数,那么无论如何法院都不会再受理同一起案件,除非当事人提供了新的法律事实。

离婚起诉的次数没有固定的限制,但随着次数增多,各方耗费的时间和金钱会越来越多。因此,在考虑离婚的时候,应该慎重考虑,尽量避免带来不必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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