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上海离婚案件律师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2023-03-13 08:39:25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期间,为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不受侵害,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存在共同财产

离婚夫妻存在共同财产才会需要采取离婚财产保全措施。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财产增值,夫妻共同获得的财产,以及共同还贷等。

2.有财产受到损害的可能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证明有财产受到损害的可能,这可以通过证据来证明,如被保全财产存在被销售、转移、抵押等行为。

3.保全措施必须合法

离婚财产保全的措施必须是合法的,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保全措施可以包括冻结、查封、扣押等。

4.离婚原因必须充分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之一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证明离婚原因充分,否则,法院会拒绝保全申请。

5.保全必须及时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及时采取,不能拖延时间,以免导致被保全财产受到损失。

离婚财产保全是为保护夫妻财产不受侵害而采取的一定措施,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方可生效,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需要采取离婚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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