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探望权谁决定?上海离婚赔偿纠纷律师收费

发布日期:2023-03-22 09:40:33

离婚孩子探望权是指离婚后,子女与非监护人(往往是离婚的另一方)的见面和交往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孩子的探望权是由法院来决定的。

在我国,对于离婚孩子探望的安排,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及父母对子女财产的管理问题,由离婚时双方协议,不能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裁决。”

根据这个法规,如果离婚双方能够协商处理好孩子的探望问题,就可以不用向法院申请。但是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协议的内容不利于孩子的利益,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探望问题。

在申请离婚孩子探望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孩子的实际需要。孩子需要跟哪一方或双方保持联系。

2.未成年子女意见。法官会尊重未成年子女对探望方面的意见,并以其为依据。

3.父母的调情能力和意愿。法官会根据父母的生活环境、教育水平等情况判断谁更适合保护孩子的利益。

离婚孩子探望权的决定与孩子的利益密切相关,以孩子的需要和意愿为主要考虑因素,保护孩子的权益,尽可能减少其在离婚中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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