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赠与子女房产该收回吗?上海周边异地离婚律师收费

发布日期:2023-04-04 09:09:44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其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如果夫妻离婚时已经存在房产,则该房产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是由离婚夫妻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进行。

如果离婚后一方将房产赠与子女,就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收回这种赠与。因为在财产分割时,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让给第三方或赠与子女,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才能成立,否则该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法操作。

具体来说,如果房产赠与行为符合以下条件,则不需要收回:

1.赠与行为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有明确约定,并已签字生效;

2.赠与的房产为赠与人在离婚时已经占有并有所有权的房产;

3.赠与方为赠与人的子女,而非其他第三方。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离婚财产分割后,赠与人不得再要求返回赠与的房产。因为财产已经划分完毕,无法再对已经划分的财产进行处理;

2.赠与方如果将房产再次赠与他人或出售,可能会被视为侵占赠与人的权益,因此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离婚后赠与子女房产是否需要收回,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已经签订协议或判决书生效,并且赠与行为不存在其他非法情况,一般不需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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