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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是两种不同的离婚处理方式,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离婚民事调解书是指当离婚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的书面文件。调解书上应当明确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信息、离婚的具体事项和协议内容等信息。调解书是由调解员或者人民调解员主持起草,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并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的优势在于可以较快地解决离婚纠纷,以及免除了双方当事人在耗费精力、财力和时间的诉讼过程中进行互相攻击的情况。
而离婚判决书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裁决。判决书是由法院出具,对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作出判决结果。判决书应当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离婚协议的内容等信息。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并在规定期限内由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进行上诉或者不上诉。判决书的优势在于可以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离婚双方不遵守判决结果,对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是解决离婚纠纷的有效途径。但是,离婚调解书更加人性化,能够使离婚双方直接沟通、协商,达成更好的结果。而离婚判决书则更加法律化、政策化,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和实际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