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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公告通常是由法院向离婚一方的原告提供的一种法律程序,用于让被告知晓离婚程序的进行,告知对方有关离婚程序的进展情况等内容。在离婚诉讼公告中,公告的内容通常包括起诉的原因、离婚程序的进展、部分证据等。
目前,离婚诉讼公告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送达,包括:
1. 邮寄送达:法院将离婚诉讼公告邮寄给原告的被告方,被告方可以通过邮件收到公告。
2. 短信送达:法院将离婚诉讼公告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原告的被告方,被告方可以通过手机收到公告。
3. 传真送达:法院将离婚诉讼公告通过传真发送给原告的被告方,被告方可以通过传真收到公告。
4. 网络送达:法院将离婚诉讼公告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方式发送给原告的被告方,被告方可以通过邮箱或者网上收到公告。
无论使用哪种方式进行送达,离婚诉讼公告必须是确凿无疑的,而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时,法院还会要求公告必须在指定的报纸或者其他媒体上刊登,并且要在指定时间内连续刊登一定的次数。如果上述规定不能够被满足,离婚诉讼公告就被认为是无效的。
离婚诉讼公告的送达是保障离婚程序合法性的重要程序之一,因此,原告方需要确保公告能够被被告方充分理解,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