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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用于夫妻离婚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内容,达成共识,以便顺利解决夫妻分割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相关问题,确保离婚过程中的公平、合法和有效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缺乏离婚协议书,是否就不能够离婚呢?
事实上,离婚并不一定需要离婚协议书,这是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由法院进行裁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仍然可以通过法院的裁决实现离婚。
不过,缺乏离婚协议书会给离婚程序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便。因为如果夫妻双方缺乏共识,在离婚诉讼中的争议点就会增多,甚至可能会引起拖延或者诉讼费用过高等问题。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议内容无法达成共识,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mediation机构或者律师,制定公正合理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虽然对于夫妻离婚来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但缺乏它并不妨碍离婚本身的实现。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实现离婚,不过建议夫妻双方要以诚信和公平为原则,尽量达成共识,制定符合双方利益和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从而避免维权和法律成本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