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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不再生活在一起,且决定中止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离婚诉讼管辖权也变得非常重要。下面是离婚诉讼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1.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指离婚诉讼应由该当事人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统一管辖。
2.共同协商选定管辖的法院: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自行选定离婚诉讼管辖的法院。
3.没有上述条件的,离婚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4.如果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离婚诉讼应由原告所在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5.涉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离婚诉讼,由其属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6.可执行判决的管辖权: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被受理并裁决离婚的法院就拥有可执行判决的管辖权。
离婚诉讼是一件重大的法律程序,一旦发生,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管辖权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循上述法律规定,正确选定离婚诉讼管辖的法院,以免因管辖权问题耽误离婚程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