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上海异地离婚律师网站

发布日期:2023-04-18 09:00:07

出轨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其管辖范围和离婚的一般管辖原则相同。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一、居住地管辖原则。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居住地或者双方约定的离婚地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管辖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现在居住地在同一地方,或者双方已经约定好了离婚地,那么离婚案件就应该由该地的法院管辖。

二、原告住所管辖原则。如果离婚案件因为居住地难以确定,那么就可以按照原告的居住地进行管辖。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居住地不同而引发的司法争议和不便。

三、被告住所管辖原则。如果离婚案件因为居住地无法确定,而原告又没有住所,那么就可以按照被告的居住地进行管辖。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一般来说离婚的原告通过办理离婚诉讼时都是已经确定了居住地的。

综上所述,出轨离婚的管辖原则主要是按照夫妻一方的居住地或者双方约定的离婚地作为管辖地,如果这些情况无法确定,则可以按照原告或被告的居住地进行管辖。但是实际情况中,出轨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可能受到具体情况和法院裁量的影响,因此具体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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