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上海起诉离婚律师哪里找

发布日期:2023-04-19 08:15:29

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诉讼的初步阶段提出,通常是在被告提交答辩状之前向法院提出。具体的时间限制为在次开庭前提出,如果不在此时提出,将被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一般来说,在离婚诉讼立案之后,法院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有管辖权。如果被诉原告和被告都属于法院辖区内的居民,则该法院具有管辖权。但如果其中一方属于法院辖区之外,就需要进一步确认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不同意有关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则被告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法院无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其是否有管辖权。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没有管辖权,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异议。因此,在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前,当事人要认真分析自己的具体情况,确认自己是否有相关证据,以避免异议被驳回,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免费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