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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两岁半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家庭矛盾的种种原因,双方不得不选择离婚。这时候,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上,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依据。同时,需要充分考虑父母的各种实际情况,如工作、收入、生活环境等。
如果两位父母均有抚养和照顾孩子的能力,可以考虑共同担负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而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能力,也可以允许对方单方面承担抚养责任。如果孩子有明显的偏好或者需要,可以相应地考虑孩子的意见。
但是,总的来说,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时,需要以孩子的利益为依据。根据孩子的个性、性格、卫生、健康、教育、成长等方面的需要进行权衡,终做出符合孩子利益的判决。
因此,在孩子两岁半离婚的情况下,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孩子的利益进行考虑,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两位父母应该积极地协商和沟通,共同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