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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诉是指在一对夫妻通过诉讼和解方式离婚后,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提出再次申请的请求。一般来说,离婚申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如果是一方强行离婚的情况,不能提出离婚申诉。
2.必须是在审判期内提出的。即离婚裁决作出后合法期限内提出,否则将被拒绝受理。
3.必须是对离婚判决结果不满意的情况。如果对裁决结果没有异议,即使不满意,也不能提出申诉。
4.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判决出现错误或不公正。比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有证据的否定或证实,或者原判决中有严重的法律逻辑错误,或者书写不规范、有误等。
5.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规定。离婚申诉必须是在法定程序中进行,包括起诉和开庭审理等。否则申诉将无效。
离婚申诉是在原有诉讼程序基础上的二次诉讼,需要满足合法的审判程序和充分有利的证据。只有在以上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申诉成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