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是否可以追偿

发布日期:2023-05-24 14:41:55

离婚抚养费是离婚后被判决一方需支付给另一方以维护其子女生活所需要的费用。如果未支付离婚抚养费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追偿。

应该强调的是,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是法律义务,并非自愿行为。一方没有支付或者拖延支付离婚抚养费,严重侵害了对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违反了判决或调解的相关规定。所以,受到侵害的一方有权利要求支付并追偿。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规定,抚养费可以在前三年内追偿,超过三年就会成为失信案件。具体来说,如果未支付的一方有能力支付但拖延不付,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为了避免被追偿,离婚后较为合理的解决方式是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在全额支付前更改子女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等相关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后续的追偿,同时为双方减少不必要的理论纠纷和付出高昂的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离婚抚养费必须支付,未支付者是需要承担追偿的法律责任的。离婚感情矛盾的双方,应该理智、客观地面对现实并协商解决争议,以保障自己和子女的权益,避免双方因不必要的分歧而承受更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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