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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当夫妻双方离婚并有未成年子女时,抚养费的问题成为必须解决的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
对于有两个小孩的家庭,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时会考虑每个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如果孩子有特殊情况,如健康问题或特殊教育需求,这些因素也会被纳入考量。
法院会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水平、财产状况和工作能力等。原则上,非直接抚养方应支付一定比例的收入作为抚养费,具体比例通常在20%至30%之间,但这一比例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由于生活成本较高,抚养费的标准相对较高。然而,确切的数额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如果一方有较高的收入和良好的经济条件,可能会被判定支付更多的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父母离婚,他们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并未消除。因此,双方应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明确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确保抚养费的合理性和子女权益的化。
上海离婚家庭中两个小孩的抚养费问题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通过法律途径确保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有助于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其正常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