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本人去吗

发布日期:2024-09-29 11:2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原则上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是,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诉讼离婚一般需要本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并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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