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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卖房怎么办?要避免这种情况,一定要在离婚之前做这两件事儿,特别是第二个,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离婚时负担不起房贷,或者拿不出现金分给对方补偿,只能卖房分钱,这是常有的事儿。如果婚已经离了,房子却还没有卖出去,一旦对方变卦不配合了,就要面临一个人继续背负房贷的风险。
想要解决这种麻烦,有两个办法,是在离婚协议里设置对方必须配合卖房的条款,并且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对方不想赔钱,自然就会配合卖房,但是通过这种方式想要解决房子的问题,并且拿到违约金,必须还要经过法院审理,甚至强制执行,费时费力。
第二,更优的一个方案是在离婚前让对方去公证处公证,委托你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代为办理银行还贷、解押、房屋过户登记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委托期限可以约定到卖房事项办完为止。这样,离婚后你一个人就可以全权处置卖房的事儿,再也不怕对方不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