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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材料和流程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身份。
户口簿原件:需包含双方的户籍信息。
结婚证原件:若遗失,可到原登记机关补办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意见。
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每人两张,用于办理离婚证。
办理流程:
双方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所需材料包括: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原告身份。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证据材料:
涉及子女抚养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涉及财产分割的,需提供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车辆行驶证等财产证明。
其他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分居证明等。
办理流程: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后,通知缴纳诉讼费,并安排开庭时间。
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三、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延误办理。
特殊情况:
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结婚证明公证文件。
军人需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咨询当地部门: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
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