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日期:2025-03-28 10:22:46

在上海,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同时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贡献、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生活困难等因素。以下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则和常见财产类型的处理方式: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利润、股票投资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分割原则

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权益,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可以判决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确保财产的分割有利于双方的生产和生活。

三、常见财产类型的分割方式

(一)房产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归购房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购房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作为补偿。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可以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共同出售房产,分割售房款。

涉及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仍有未还清的贷款,法院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车辆

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共同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可以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车辆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共同出售车辆,分割售车款。

(三)存款

夫妻共同存款应当进行均等分割。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四)股票、基金等投资资产

婚后共同投资的股票、基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按比例分割股票、基金的市值。

婚前一方购买的股票、基金,婚后有增值:婚前购买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五)公司股权

婚后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可以协商确定股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股权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共同转让股权,分割转让款。

婚前一方出资设立的公司股权,婚后有增值:婚前股权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六)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对外举债,且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举债方自行偿还。

四、特殊情况

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那么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

一方生活困难: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存在上述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五、建议

协商解决: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协商内容可以包括财产的归属、分割比例、补偿方式等。

收集证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妥善保存与财产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转账记录、还贷记录、房产登记信息、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证据在诉讼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代理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同时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贡献、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生活困难等因素。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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