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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遗产的继承方式及流程如下:
遗嘱继承
确认遗嘱效力:需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作为继承依据。
办理继承公证(非必经程序):继承人可选择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提交遗嘱、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证机构经审查核实后,出具公证书,明确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等事项。
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遗嘱、身份证明、公证书(若有)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法定继承
确定继承人范围及份额: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办理继承公证或诉讼:若所有继承人对继承份额无异议,可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及其他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若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凭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无论哪种继承方式,办理时都需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手续6.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应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准确咨询,以了解具体的税费计算和征收政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