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离婚怎么分割?上海离婚婚前房产

发布日期:2025-06-03 11:48:56

在中国,婚后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核心原则是“婚后所得共有”,但具体分割方式可能因出资、登记、还贷等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解答:

一、婚后房产的归属原则

默认共同财产

只要房产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或依法分割。

例外情况

若房产由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未加名,仍属个人财产;

若双方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如《婚内财产协议》),按约定执行。

二、分割方式及常见情形

情形1:婚后共同出资购房

分割原则:一般均分,或按出资比例分割。

示例:

双方婚后共同首付、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通常平分房产现值(扣除剩余贷款),或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

情形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关键看登记和约定: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需明确出资性质(借款or赠与)。若无书面约定,可能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司法实践中倾向保护共同财产权益。

情形3: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分割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

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需补偿另一方:

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 2;

公式:补偿款 =(共同还贷本息 + 增值部分)× 50%。

示例:

男方婚前首付30万买房,婚后共同还贷40万(本金+利息),离婚时房产现值200万,增值130万。

补偿女方 =(40万 ÷ 总购房成本70万)× 130万 × 50% ≈ 37.14万。

情形4: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由抚养方暂代管理。

三、分割时的优先考虑因素

抚养子女一方: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能优先获得房产(尤其是住房);

无过错方:若对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房产;

实际居住需求:如一方无其他住房,法院可能判其继续居住或得房。

四、操作步骤

协商解决

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属、补偿款、过户时间等。

若贷款未还清,需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人(实践中可能需先还清贷款才能过户)。

诉讼分割

若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房产现值、出资贡献、过错等因素判决:

实物分割: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

变价分割:出售房产后平分售房款;

暂不分割:特殊情况(如贷款未清)可判决使用权归一方,待条件成熟后再分割。

五、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装修支出等;

贷款房处理:未还清贷款的房产需与银行沟通,避免因断贷影响征信;

过户税费:离婚房产过户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需提供离婚协议/判决书);

恶意转移房产:若一方在离婚前转移房产,另一方可主张少分或不分给对方。

六、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5-27条、第78条(父母出资、还贷补偿规则)。

建议:涉及高价值房产或复杂出资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协议或诉讼限度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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