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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制的实施,法官开始采用照顾无辜一方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但是,法律对一方因严重过错而造成的法律责任也有规定,即离婚赔偿。
那么,当一方婚后有严重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时,在分割离婚财产时,是否可以同时照顾无过错方和离婚赔偿?换言之,法院是否可以提出无过错,不仅可以得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照顾,还可以向过错方索赔?在这方面,这位离婚律师认为这是可能的。例如,本案如下。
这名男子婚后作弊。尽管这名妇女和她的亲戚朋友告诫他,这名男子拒绝悔改。不仅如此,这名男子甚至开始与第三方同居。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该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多分配资产,并要求5万元。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男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关系,导致双方离婚存在重大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并将60%的财产判给妇女。同时,该男子应命令该女子支付5万元的离婚赔偿金。
这个案例是一个典型的经典案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同时支付离婚过错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制有关规定有: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原则判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一)…(二)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