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上海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2-12-01 16:35:18

在一些涉及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婚姻案件中,虽然一些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转让给对方,但他们在离婚后找到各种理由拒绝办理转让手续,导致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律师发现,原告在提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直接要求确定房屋产权属于自己;另一种是要求另一方协助自己办理房屋转让手续。那么,这两种诉讼请求的不同成本是什么呢?律师以一起案件为例如下: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上海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双方同意关系破裂,双方同意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同意该男子应在离婚后三个月内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转让给该女子。然而,离婚后,该男子多次拒绝该女子提出的转让要求,理由是该女子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在谈判失败后,该女子起诉法院,要求确保房子属于她自己。

案件审理后,法官驳回了该女子的诉讼请求。原因是该男子的名字记录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而该女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实际上是由她出资购买的,或者在达成房屋赠与协议后,该女子一直住在房子里,占据了房子。因此,该女子的情况不符合房地产产权法的规定,不能确定该女子是房屋所有人。

很明显,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属于自己,但法院为什么不支持呢?那个感到无法解决如此复杂情况的女人找到了这个律师。对于此案,律师团队认为:上述法院的判决没有错,因为法律确实如法官所说,就是这样规定的。

因此,女方的情况不适合起诉,要求法院直接确定房屋产权属于自己,而应改变思路,起诉男方违约,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协议。后,在律师团队的代理下,法院确认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并命令男方协助女方将涉案房屋转让给女方。

既然有了法院的命令,如果男方还是拒绝执行,女方就可以方便了“绕开”男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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