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前调解算受理吗?上海咨询离婚律师

发布日期:2023-01-09 09:10:55

既然被称作“诉前调解”顾名思义,这个程序不是诉讼程序,而是法院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添加的一套程序。同时,由于是调解,原被告双方需要自愿达成协议才能算作成功。否则,当事人在诉讼开始前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得到调解失败的结果,然后才能正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定分止争”。

法院诉前调解算受理吗?上海咨询离婚律师

由此可见,“诉前调解”该程序是一把双刃剑,用来解决起诉离婚的问题可能会解决当事人的婚姻问题,但也可能不会得到任何结果。

既然是双刃剑,为什么法院强烈推荐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程序呢?离婚律师认为,其主要目的不是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而是减轻法院本身的审判压力。根据法院的统计数据,采用了“诉前调解”程序结束后,近一半的案件在进入审判程序前被解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解决方案有很多含义。比如案件当事人调解后达成和解属于解决方案,比如部分当事人被解决“诉前调解”该程序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产生了对诉讼的恐惧,并放弃了诉讼。然而,这种放弃会完全放弃吗?鉴于双方之间的矛盾尚未得到解决,未来是否会再次起诉?

根据离婚律师处理婚姻案件的经验,虽然双方可以选择节省时间和精力的协议离婚方式,但双方选择向法院起诉。这通常表明,双方都很难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没有法院的审判,很难有终的结果。“诉前调解”程序很难有双方的辩论,更难有调查、举证、质证的经验。

因此,很难对自己坚持的是否合理、未来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做出理性的判断。分歧很难解决。此外,由于缺乏这种判断,调解指望调解人在做一些说教工作时达成调解协议。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诉前调解”程序通常是离婚当事人的一块“鸡肋”对法院来说,这是一种可加利用的减轻审判压力的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准备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案件来判断“诉前调解”程序是否有用。如果有用,接受法院的安排,如果没用,尽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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