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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我国目前遭遇夫妻冷暴力的人口比例超过70%,这个数字有些惊人。有的人认为家庭冷暴力是文化人的专属,因为文化人不习惯大吵大闹,所以遇到问题就冷暴力。但是也有报告记载,曾对全镇近万户家庭进行抽样调研,结果发现有超过70%的家庭有过或正处于不同程度的冷暴力。
有的留守妇女说,务工的丈夫非常冷漠,夫妻之间常年几乎没有对生活的交流,甚至遇到过年过节也是以身体劳累等理由拒绝性行为,也拒绝语言沟通。于是有人就以遭遇了家庭冷暴力为由起诉离婚。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之间冷暴力算家暴吗?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冷暴力是什么?冷暴力一般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或者争执时,一方对另一方或者是夫妻双方之间漠不关心,互相之间语言和日常交流几乎为零,或者减少或者停止性生活,对方或者是双方都懒于处理一切家庭事务或者是工作等。
有人认为家庭冷暴力就是精神虐待,那么再来看看家暴是什么呢?家暴是指家庭暴力的简称,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是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残害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通过两者对比可见,法律意义上的家暴主要是指对身体的暴力行为。所以说,冷暴力不算作家暴。但是,虽然冷暴力不算家暴,但对于婚姻的危害性却也是极高的,很多夫妻之间因为不会进行良好的沟通,导致终分道扬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