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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如果一方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离婚的时间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程序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流程和时间预估:
一、一审离婚诉讼时间
立案时间: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一般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二、上诉及二审时间
上诉期限: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时间:二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三、特殊情况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整个离婚过程可能会因分居时间的累积而延长。
四、总结
在上海,从起诉到二审结束的整个离婚过程,时间可能从几个月到一年以上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排期以及是否涉及上诉等。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且双方争议较小,可能在3-6个月内完成;若涉及复杂财产分割或上诉,时间可能会延长至9个月甚至更久。
建议在离婚诉讼中,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进展和时间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