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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进行:
分割原则
协商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这种分割方式就是有效的。
均等分割原则: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共同财产。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以及女方可能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分割财产时会给予适当照顾。
分割方式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这种分割方式就是有效的。
诉讼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殊情况
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但若婚前财产在婚后有增值部分,且该增值是因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行为导致的,那么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婚后全款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按份共有的房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且双方对共有比例有明确约定,那么在分割时应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分割时的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财产清单、转账记录、房产登记信息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及时咨询律师:由于涉及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的专业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上海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遵循协商优先、均等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则。对于特殊情况,如婚前财产、父母出资购房等,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