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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起诉离婚时财产的分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具体方式:
一、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分,但可协商或法院调整),包括: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如股票、房产增值部分);
知识产权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补贴、公积金等)。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包括:
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存款);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一方的财产;
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等);
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优先考虑子女抚养、女方经济状况(如离婚后生活困难)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如对方存在家暴、出轨等过错)。
协议优先,诉讼兜底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财产分配方案(需书面协议);
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常见财产分配方式
房产
婚前个人房产:一般归产权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需补偿另一方。
婚后共同房产:原则上均分,可协商归属(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差价);若争议较大,法院可能根据抚养子女、登记情况等判决。
存款、投资等流动资产
按共同财产均分,但需提供账户流水等证据;隐藏、转移财产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债务
共同债务(如为家庭生活或经营所借):双方共同承担;
个人债务(如婚前债务或未用于家庭的借款):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特殊财产
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按共同财产分割;
继承或受赠财产若未明确给一方,则属于共同财产。
三、法院判决时的考量因素
照顾无过错方:如一方存在家暴、重婚、虐待等过错,可能少分财产。
经济帮助: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如无住房、收入低),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隐藏/转移财产:若一方恶意隐匿财产,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需提供证据)。
四、操作建议
收集证据:包括房产证、银行流水、投资记录、债务凭证等,证明财产性质和归属。
协商优先:通过调解或协议离婚节省时间和成本。
起诉准备:若诉讼,需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证据及分配方案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共同财产)、第1063条(个人财产)、第1087条(分割原则)、第1092条(恶意转移财产后果)。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案情(如财产类型、过错情况等)制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