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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两种形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继承系统的规定,如果有遗书,财产继承份额不会有太大变化。法定继承通常是合法继承人的平均分数——除非继承人证明他对被继承人有更多的赡养和照顾责任。
那么,法定继承人应该如何证明他们已经尽了更多的责任来支持和照顾被继承人呢?本文简要介绍了(2021)京0106民初23333号案例。
在这种情况下,这对老夫妇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其中女儿先于这对老夫妇去世,只留下他们的女儿曹。2010年,两个儿子的弟弟签署了《北京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与老夫妇一起拆迁,获得200万元拆迁资金;同年,老人与拆迁公司签署了《政府定向安置房屋销售协议》,拆迁了两处房产。这位老人于2012年去世,他的祖母于2018年去世。2021年,我哥哥起诉我哥哥分割房产。
先说说这个案子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继承,应该是哥哥、弟弟和早逝女儿的孩子曹,但弟弟证明他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终得到47%,弟弟得到33%,曹得到20%。
老人死前确实和弟弟住在一起,弟弟负责处理丧葬事务。因此,在本案中,弟弟主要带来了以下四个证据:
,两位老人的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单据、手术单等。,从而证明两位老人生病时都是弟弟和嫂子照顾,安排手术并支付各种费用。
二、嫂子写的老婆婆护理记录一组,确认在看病的过程中,弟弟和嫂子对两位老人照顾得很好,受到了病人的称赞。
三、丧葬事宜单据一组,确认父母的丧葬费由弟弟承担,父母的丧葬事宜也由弟弟处理,弟弟没有尽到任何责任。
4、一组证人证词。弟弟找到了他家的几个邻居、堂兄弟姐妹和葬礼工作人员。通过这些人的证词,一方面证明弟弟在日常生活中确实照顾了两位老人。他的兄弟不经常去看望老人,也没有履行相应的赡养责任。另一方面,这也证明了他的兄弟为老人周围的葬礼和乐队付费并作出安排。
对于上述四个方面的证据,法院终在判决书中表示,确定弟弟对父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分割更多财产。
《民法典》百三十条第三款从法律本身的角度规定:“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居的继承人,在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主要规定了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支持、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甚至提供医疗和妥善安排住房。
结合日常生活,诉讼中常用的证据通常是医疗费用和护理记录。除了本案中提到的证据,如日常照片、网上购物记录等,它们也可以作为证据。每个家庭的生活方式不同,因此可能保留的证据也不同。应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