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中作伪证怎么判?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2-12-06 16:34:32

在离婚诉讼中伪造证据初是一种严重破坏审判秩序的违法行为。然而,仍有许多当事人冒险伪造证据,以获得非法利益。例如,律师正在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由于夫妻关系不和,双方两年前离婚。离婚时,双方没有分割一些共同财产。离婚后,该女子委托离婚律师向河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离婚财产。

鉴于该男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高管,他赚了很多钱。因此,律师团队依法调查了该男子的收入。经调查发现,在双方刚刚离婚的第二个月,该男子收到了单位发放的50多万元“工资”收入。因为男方平时的月薪收入一般在3万元以上,所以这么大的金额。.一次性发放“工资”收入极不正常。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律师高度怀疑该收入应该是该男子去年的年终奖。

离婚财产分割中作伪证怎么判?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为了追查真相,我们联系了男单位纪委,后从纪委获得了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的表示。这表明赫然写道“去年的年终奖。”有了如此有力的证据,相信稍有常识的人都能认定这笔钱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作为单位高管拖延了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并将其搁置在离婚后再发放,以防止离婚诉讼中分割的结果。为了避免露马脚,它还特别写在银行转账说明书中“工资。”

原来这个事实已经查清了,但是奇怪的情况发生了。开庭当天,男方还拿出了一份“表明”。这说明还加盖了其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印章。解释的内容是内容。“1.50多万元是男方当月的工资;2.女方提交的表明经调查无人力资源部用印记录。”言下之意是我们伪造了印章,制作了虚假的证据。

对于这种恶意诽谤,婚姻律师当然是不能容忍的。该男子认为,除了这份声明外,律师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从而诽谤我们伪造证据。众所周知,我们早就保留了男方纪委负责人与我们的短信交流记录。重要的是,在我们去男方单位纪委领取证明之前,男方纪委负责人通过手机信息给我们发了一张内容清晰的图片。

既然我们可以用这条短信证明涉及的证据来自男方单位的纪委负责人,那么如果男方提供证据证明我们的证据是非法的,那就是纪委负责人“挖坑”是的。双方的证据完全不同,一定是假的。是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欺诈,违反法律和纪律吗?我认为真实情况的可能性应该是:在男子得知我们得到证实后,为了反击,迫使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完全不同的证明,为了完全否认我们的证据,但也在其声明中声称“经调查,女方提交的表明无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用印记录。”然而,这名男子并不知道我们有纪委负责人的短信记录来证明其合法性。这名男子伪造证据已经达到了疯狂的水平!

鉴于此事超出了民事诉讼的范围,需要与男子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商解决。因此,律师建议我的当事人尽快与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甚至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这个问题。我相信没有人敢走自己的路,继续公开鄙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持违反法律和纪律。本案的事实将被发现,男子及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或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将面临被追究伪证罪的结果!

—— 免费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