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保险算共同财产吗?上海离婚诉讼纠纷

发布日期:2025-07-07 09:50:20

在离婚时,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保险的类型、购买时间、保费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保险在离婚时的财产属性认定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区分保险类型:

(1)人寿保险(含寿险、重疾险、意外险等)

保费来源:

若保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如婚后工资、共同存款),则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时可拿回的钱)属于共同财产。

若保费用婚前个人财产或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支付,则保单现金价值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保险金(理赔款):

若保险事故发生在婚姻期间,理赔款(如重疾险赔付、身故赔偿金):

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因具有人身专属性,如重疾险赔付用于治疗疾病);

但若保险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治疗后剩余资金用于家庭开支),可能被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

(2)年金保险、理财型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

这类保险具有投资属性,婚后产生的收益(分红、利息等)属于共同财产。

若保费全部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且收益未与共同财产混同,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3)养老保险

婚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尤其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已缴纳保费对应的权益(如养老金账户余额)。

2. 婚前购买的保险

保费来源:

若保费完全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且婚后未用共同财产续缴,则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

若婚后用共同财产继续缴费,则婚后缴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属于共同财产(可分割)。

二、离婚时保险的分割方式

1. 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双方协商一致退保,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后,按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或按贡献比例分割)。

缺点:退保可能产生损失(如退保费用),且失去保障。

2. 不退保,补偿另一方

保单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持有保险,同时补偿另一方婚后缴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可通过评估机构计算)。

优点:保留保险权益,避免退保损失。

3. 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

若保险涉及受益人(如身故受益人为配偶),离婚时可协商变更受益人(如改为子女或父母),避免后续纠纷。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保险

若父母明确表示保险是赠与子女个人(如书面声明或指定受益人为子女个人),则保单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无明确表示,婚后用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 保险涉及第三方权益(如受益人)

离婚时需协商变更受益人,避免未来理赔款成为争议焦点(如身故保险金可能被认定为遗产)。

四、法院分割保险的常见原则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法院可能倾向于将保险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或经济弱势方。

补偿为主,退保为辅:优先协商补偿方案,减少退保损失。

证据关键:需提供保单、缴费记录、保费来源等证据,证明保险的出资情况。

五、建议

婚前保险:若用个人财产购买,保留缴费凭证(如银行流水),以证明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保险:

协商明确保费来源(如用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支付);

若需分割,优先选择补偿方式而非退保。

受益人变更:离婚后及时变更保险受益人,避免法律纠纷。

核心原则:

保费来源决定归属(个人财产or共同财产);

离婚时优先补偿,避免退保损失;

及时变更受益人,规避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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