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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父母过世后房产的继承通常涉及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和相关法律程序:
一、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范围
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如果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这里的父母是指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父母过世后,子女和配偶都是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们应该平均分配房产。
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办理流程
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会要求提供一系列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房产证等。公证处会对继承人身份、继承顺序、房产情况等进行核实和审查,然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拿着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根据继承权公证书的内容,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二、遗嘱继承
如果父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房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的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遗嘱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效力冲突
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矛盾,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例如,父母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把房产留给儿子,后来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女儿,那么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
办理流程
遗嘱真实性审查:继承人需要向公证处或者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遗嘱原件,公证处或者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包括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见证人是否符合资格等。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遗嘱被认定为有效,继承人就可以拿着遗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名下。
三、遗赠
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将房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情况属于遗赠。
受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办理流程
和遗嘱继承类似,受遗赠人需要提供遗嘱原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或者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在继承房产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税费问题,如契税、印花税等。不过,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一般是免征契税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